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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柳州、崇左、河池、桂林和南宁等5市,因2018年环境保护改善成效较明显,获自治区2018年度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奖励。
中新网广西新闻9月23日电(梁玉桥 罗先彬)近日,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,柳州、崇左、河池、桂林和南宁等5市,因2018年环境保护改善成效较明显,获自治区2018年度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奖励。其中,柳州市获奖励240万元,崇左市220万元,河池市200万元,桂林市180万元,南宁市160万元。
据了解,为健全正向激励机制,营造担当实干、创新争优的良好氛围,广西壮族自治区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、持续扩大内需、推动高水平开放、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、取得明显成效的14个设区市、84个县(市、区)予以督查激励,并采取28项激励措施予以激烈支持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全区14个设区市2018年度大气、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了考核评分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价指标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和城市细颗粒(PM2.5)年均浓度共两项。水污染防治考核评价指标为城市饮用水水源质量、各市地表水质量和近岸海域水质共三项。并结合2018年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情况,综合排名前五名为柳州市、崇左市、河池市、桂林市、南宁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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